TCL集团宣布与台湾友达光电全面和解

2017年9月26日TCL集团发布公告,公司与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已就双方之间在显示技术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达成全面和解,有关争议已按照双方同意的方式得以解决。

自2013年起,台湾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与TCL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因显示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产生了多起争议。经双方多轮磋商,TCL与台湾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在2017年 9月 24日签署了《和解协议》。

据协议,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与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已就双方之间在显示技术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达成全面和解,有关争议已按照双方同意的方式得以解决。不过,TCL公告中并未提及双方和解的条件,或是否涉及任何金额。

TCL表示,本次和解的达成将促进两岸同业合作,为华星光电的全球化运营奠定良好的基础。

前情提要:

2012年友达在台湾以「利用计算机设备泄漏工商秘密罪」大动作控告前主管连水池、王宜凡。主要被告人员疑设计将友达商业机密技术移转/泄露到中国大陆华星光电。

2013年华星光电执行副总陈立宜及其它5名台籍员工,被以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3年以下有期徒刑罪名为由,移送检方侦办。让台湾高科技人才遭到大陆高薪挖角,造成人才、技术流失的问题浮上台面。

2013年底又在香港高等法院提出妨害商业秘密诉讼,被告包括TCL集团、旗下TCL多媒体、华星光电及其香港子公司、以及连水池、侯鸿龙、王宜凡、许宗义、贺成明与深圳市TCL高新技术开发等多达10个个体。

衍生阅读:

2012年10月16日消息,友达光电前高级主管连水池、王宜凡受百万美金年薪利诱,带着友达面板机密技术投靠TCL集团华星光电。

据悉,连、王跳槽是由目前担任华星光电执行副总裁的前奇美电子电视总处长陈立宜牵线;陈立宜2008年替奇美电在大陆打下市场基础,却在来年鸿海并购奇美前,带着200名技术人员跳槽大陆TCL集团。

友达光电谴责两名离职主管的行为“侵害产业重要研发成果,影响产业公平竞争。”

资料显示,连水池(64岁)曾任友达显示器开发中心最高主管,任职期间共获股票、薪资等资产上亿新台币;王宜凡(41岁)原是友达OLED技术处经理,负责关键性的AMOLED研发。

陈立宜2010年四月到日本开会碰到连水池,开出三年220万美元、签约金50万美元及配置高级轿车、优厚奖金等诱人条件,希望连转赴TCL任工研院副院长,并安排连赴大陆与TCL总裁李东生碰面。

有消息称,连被高薪打动,去年交付友达光电“影像质量优化”、“高穿透率产品技术”、“高对比度度/高画质产品技术”、“四道光罩制造技术”及AMOLED等机密面板技术;连并挖角王宜凡出任华星光电AMOLED开发部长,支付王的年薪约台币500万元。

此外,还有消息称,连水池2011年九月离职前,利用“协理以上主管可携带随身碟进出公司”的规定,从友达计算机下载数据携回住处,再输入笔记本电脑带往大陆;王宜凡则以电邮转寄方式,从公司将数据寄到个人信箱。

连水池称制作技术是自己的点子、不是友达的。笔记本电脑中有关友达的技术数据是公务加班需要;笔记本电脑虽携往大陆,但资料没外泄。王宜凡称,当时办职务交接将资料带回家整理,没外泄。

2014年01月07消息,2013年底友达在香港高等法院提出妨害商业秘密诉讼,被告包括TCL集团等10个个体。

友达2013年底在香港高等法院提出妨害商业秘密诉讼,被告包括TCL集团、旗下TCL多媒体、华星光电及其香港子公司、以及连水池、侯鸿龙、王宜凡、许宗义、贺成明与深圳市TCL高新技术开发等多达10个个体。

对于友达大动作兴讼,TCL多媒体发言人表示,业界内的专利技术诉讼常有发生,并不担心。而且,友达是TCL的供应商之一,占该公司面板供应的三分之一,该公司对事件并不担心,若对手有过激举动,该公司停止下单的话,有麻烦的只会是对方。

友达发言管道则表示,该公司与TCL相关公司及其它被告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之诉讼系涉及商业秘密,并非专利侵权诉讼,且目前尚未提出确切之损害赔偿金额。针对友达离职员工之刑事案件目前仍进行中,公司方面不便置评。